文件与管理规定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育 >  文件与管理规定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17年10月修订)

2017-10-30



学院依据《威尼斯144777欢迎您视频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制定本细则,以指导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分党委负责人,系主任、班主任和教务秘书等,由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推免相关规定,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评分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素质拓展评分细则还须报学生处备案;

(二)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工作;

(三)拟定学院推免名单,按规定公示后报学校推免工作委员会审议;

(五)负责解释学院推免相关政策;

(六)负责其他与学院推免相关工作。

二、推免条件

推荐对象应符合《威尼斯144777欢迎您视频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有关推免条件的相关规定。推荐对象应完成所在专业前三年的全部课程学分,赴境外学习的学生应尽可能地完成相应的学分认定。因学生主观原因,导致全校共同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学分较多缺失,将取消该生的推免资格。学院推免工作委员会将最终决定申请推免的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根据《威尼斯144777欢迎您视频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学院拟实施“学术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向学校申请单独划拨一定推免名额面向计划内学生选拔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

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学院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三项指标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是决定学生是否取得复试资格的主要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科研能力×10%+素质拓展×10%。其中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三项指标的最高分均为4分。

(一)学习成绩测评办法

学习成绩按1-6学期全校共同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成绩由“数字人大”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由本科教务秘书负责审核。

(二)科研能力测评

学生的科研能力的评测包括论文著作发表情况和科学竞赛获奖情况。具体标准参见《公共管理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科研能力测评表》。

1、论文发表需为学生于本科期间所发文章,且研究内容应与其所学专业相关学科或交叉学科基本一致。发表的截止时间均为推免当年的9月1日。

论文发表得分=论文篇数×学术论文影响因子分值


学术论文影响因子分值计算

索引名称

类型

CSSCI\CSCD

SSCI\SCI

非核心期刊

分值

独著或第一作者

2

4

0.5

与学院老师联合发表,学生为第二作者

1

2

0.25

2、科学竞赛打分指标参照《威尼斯144777欢迎您视频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执行,具体指标分值参见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2018届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科研能力测评表》。

3、科研能力测评流程

(1)学生提交科研能力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著作需提供出版原件,科学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项目立项结项是证书。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科研能力评分细则,对学生提交的文章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经过民主评议程序确定每一名学生的科研能力评测成绩。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全体讨论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测评表的分值。

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经认定后取消学生的推免申请资格,并依据学校关于学生违纪处理的相关规定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3)学院将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归类整理后在院内公开展示,以供学生查阅,接受学生监督。

(三)素质拓展测评

1、素质拓展成绩 = 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评定成绩×50% + 班级民主评议成绩×50% 。

2、班级民主评议环节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参考测评指标,结合申请推免学生提交的相应材料,对参评同学打出总体分值(不作具体项目细分),经平均后得出素质拓展评测成绩(班级民主评议部分)。

3、学院推免小组评定部分参照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2018届本科生推免素质拓展测评部分评定细则》,将学校所制定的指标分为准入性指标、参与性指标、竞争性指标、特殊性指标四类,根据具体情况核算得分。

4、学院(系)应将学生素质拓展评分及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在学院(系)内公开展示,供学生查阅,接受学生监督。

四、名额分配

学院以学校分配的名额为限,原则上根据本各专业的学科建设情况及人才培养情况,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

五、推免程序

学院将推免名额分配情况通知各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报名。根据《威尼斯144777欢迎您视频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学院公布推免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推免申请,完成个人自评,通过班会形成一致意见。各班级将拟推免结果上报本系,由系负责人签章上报学院。

学院在推免系统中设定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两部分成绩评定、审核和公示。学院在推免系统中填报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成绩,由系统自动生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序。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拟定推免名单,按规定公示后报推免工作委员会审议。

在系统和学院内网公示申请推免学生的相关材料、综合测评分项成绩、总成绩和推免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出现的异议由学院(各系)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六、管理与监督

在学校推免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学院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由与会者签字确认。

学生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宜、相关事实、证据和依据形成书面材料,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或相关部门提处异议和申诉,学院及相关部门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确实存在问题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推免工作的各项工作材料需统一保存不少于4年以上备查,学院本科教务秘书负责保管。需要保存的材料包括各类推免工作会议纪要、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各类测评组织材料及测评记录、推荐名单、及各类申请报告等。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2019届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科研能力测评表.xls

              公共管理学院2019届本科生推免素质拓展测评部分评定细则.pdf